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4-02 16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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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

    一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

    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、《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》等。

    二、服务对象

    本县区域内长住人口(户籍人口、流动人口)。

    三、服务机构信息

    结核病诊疗机构:全椒县人民医院。地点:滁州市全椒县庄曹路999号。服务时间:全天。

    结核病管理机构:全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地点:全椒县襄河镇大石潭路与襄水东路交叉口。服务时间:正常工作日。

    四、服务项目和内容

    肺结核诊疗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。

    五、服务流程

    出现肺结核疑似症状者(咳嗽、咳痰2周以上,胸痛、发烧等),就诊于全椒县人民医院感染科门诊,摄胸片、痰检(涂片、培养、肺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)、结核菌素皮肤试验(PPD)。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的患者,可免费领取项目抗结核药品,抗痨6-8个月。

    六、服务要求

    疑似肺结核患者检查,享受部分项目免费;肺结核患者治疗,免费提供项目药品(复合制剂);对免费药品服用不耐受者,需自费购买散装药品。

    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由乡镇卫生院(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、村卫生室(或社区卫生服务站)的医务人员面访病人,并免费提供健康指导。

    七、投诉电话

    0550-5197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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